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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의 2011年 改定 漢文科 敎育課程의 具體的 內容 分析

한국의 2001년 개정 한문과 교육과정의 구체적 내용 분석

  • 언어K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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한국한자한문교육학회 (The Korea 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 Of Chinese Characters)
초록

2007年 漢文科 敎育課程을 改定한 새 敎育課程이 『敎育科學技術部 告示 第 2011-361號 [別冊17] 漢文科 敎育課程』으로 2011年 8月 9日字로 告示되었다. 이글은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의 具體的 內容을 2007年 敎育課程과의 比較를 通해 分析해 본 것이다.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은 文書 體制를 <1. 追究하는 人間像 2. 中學校(高等學校: ‘漢文Ⅰ’, ‘漢文Ⅱ’의 境遇) 敎育 目標 3. 目標 4. 內容의 領域과 基準 5. 敎授․學習 方法 6. 評價>로 構成하였다. 이는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文書 體制(<1. 性格 2. 目標 3. 內容 4. 敎授․學習 方法 5. 評價>)를 一部 變更한 것이다. 이 中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에 新規 提示된 “1. 追究하는 人間像 2. 中學校(高等學校: ‘漢文Ⅰ’, ‘漢文Ⅱ’의 境遇) 敎育 目標”는 모든 敎科가 共有하는 學校 級別 目標를 漢文科敎育課程에 다시 提示한 것이다. 이 外에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의 文書 體制에서 보이는 主要 變化는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性格’과 ‘目標’를 統合하여 ‘目標’로 提示한 것과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內容’을 ‘內容의 領域과 基準'으로 名稱 變更하고, 그 構成 內容 또한 ‘가. 內容 體系’, ‘나. 領域別 內容’을 ‘가. 內容 體系', ‘나. 學校 級別(中學校의 境遇는, ‘中學校 1~3學年群別’) 成就 基準’, ‘다. 領域 成就 基準’, ‘라. 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으로 修正 提示한 것이다.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은 ‘目標’를 前文과 下位 目標로 構成하였다. 이 中 前文은 漢文 敎科의 一般的 性格과 學校 級別 漢文의 科目別 性格을 陳述한 것으로, 結果的으로는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性格’ 中 漢文科의 一般的 性格에 對한 陳述 部分 및 科目別 性格에 對한 陳述 部分과 그 內容이 같다. 下位 目標는 前文에 提示된 漢文科의 一般的 性格과 科目別 性格을 考慮하여 設定한 漢文科의 一般 目標와 科目別 特殊 目標를 項目으로 나누어 具體化하여 提示한 것으로, 結果的으로는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下位 目標와 그 內容이 같다.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은 ‘領域’을 ‘讀解’, ‘文化’, ‘漢文知識’의 셋으로 나누었다. 中領域은 領域의 性格에 따라, ‘讀解’ 領域은 ‘읽기’, ‘理解’로 設定하고, ‘文化’ 領域은 ‘漢字 文化’, ‘言語生活과 漢字文化’로 設定하되(但, 高等學校 ‘漢文Ⅱ’는 ‘漢文學의 理解’ 追加 設定), ‘漢文 知識’ 領域은 2007年敎育課程을 그대로 따라 ‘漢字’, ‘語彙’, ‘文章’으로 設定하였다. 內容 體系의 領域 및 中領域이 一部 變更됨에 따라 內容 要素의 性格과 그 內容 또한 一部 바뀌었다. 곧 ‘讀解’ 領域의 境遇, ‘읽기’에서는 ‘소리 내어 읽기’, ‘끊어 읽기’를 內容 要素로 選定하고(但, 高等學校 ‘漢文Ⅱ’에서는 ‘소리 내어 읽기’만을 內容 要素로 選定), ‘理解’에서는 ‘풀이하기’, ‘理解하기’, ‘鑑賞하기’를 內容 要素로 選定하였다. 이는 2007年 敎育課程 ‘漢文’ 領域 ‘읽기’, ‘理解’의 內容要素 中에서 텍스트 要素를 除外하고, 또 ‘읽기’의 內容 要素 ‘읽기와 풀이’ 中에서 ‘풀이’ 要素를 ‘理解’ 領域(中領域)으로 옮기는 한편, 領域別 內容에서 (‘읽기와 풀이’ 中) ‘읽기’ 要素의 下位 學習要素로 提示되었던 ‘소리 내어 읽기’와 ‘끊어 읽기’를 (改定 敎育課程 ‘讀解’ 領域 ‘읽기’의) 內容 要素로 끌어올린 것이다. ‘文化’ 領域의 境遇, ‘漢字 文化’에서는 ‘傳統文化의 理解와 繼承’, ‘漢字文化圈의 相互 理解와 交流’를 內容 要素로 選定하고, ‘言語生活과 漢字 文化’에서는 ‘言語生活 속의 漢字 語彙 알고 活用하기’를 內容 要素로 選定하되, 高等學校 ‘漢文Ⅱ’에서만 設定된 ‘漢文學의 理解’에서는 ‘漢文學 古典 作品 理解하기’, ‘漢文學 古典 作品 鑑賞하기’를 內容 要素로 選定하였다. ‘漢文知識’ 領域의 境遇, ‘漢字’에서는 ‘漢字의 特徵’, ‘漢字의 짜임’을 內容 要素로 選定하고(但, 高等學校‘漢文Ⅱ’에서는 ‘漢字의 特徵’만을 內容 要素로 選定), ‘語彙’에서는 ‘單語의 짜임’, ‘單語의 갈래’, ‘成語의 意味’를 內容 要素로 選定하였으며(但, 高等學校 ‘漢文Ⅱ’에서는 ‘單語의 갈래’만을 內容 要素로 選定), ‘文章’에서는 ‘文章의 構造’와 ‘文章의 類型’(中學校 ‘漢文’의 境遇) 또는 ‘文章의 修辭’(高等學校 ‘漢文Ⅰ’, ‘漢文Ⅱ’의 境遇)를 內容 要素로 選定하였다. ‘學校 級別 成就 基準’은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에서 新規 提示된 部分이다. 그 名稱은 中學校 ‘漢文’은 ‘中學校 1~3學年群別 成就 基準’으로 하고, 高等學校 ‘漢文Ⅰ’과 ‘漢文Ⅱ’는 ‘學校級別 成就基準’으로 하였다. 學校 級別 成就 基準은 漢文科의 一般 目標와 學校 級別 科目別 特殊 目標를 함께 提示하였는데, 그 內容은 2007年 漢文科 敎育課程의 ‘目標’ 前文의 內容과 거의 같은 것이다. 곧, ‘中學校 1~3學年群別 成就 基準’은 2007年 敎育課程 中學校 ‘漢文’의 ‘目標’ 前文의 內容에 “中學校 漢文 敎育用 基礎 漢字 900字를 中心으로”란 文句를 追加한 것이다. 高等學校 ‘漢文Ⅰ’의 ‘學校級別 成就 基準’은 2007年 敎育課程 高等學校 ‘漢文Ⅰ’의 ‘目標’ 前文의 內容에 “漢文 敎育用 基礎 漢字 1,800字를 中心으로”란 文句를 追加한 것이다. ‘漢文Ⅱ’의 ‘學校級別 成就 基準’은 2007年敎育課程 高等學校 ‘漢文Ⅱ’의 ‘目標’ 前文 中에서 “韓國 漢文學 作品을 韓國 漢文學史의 흐름에 비추어 理解할 수 있는 能力을 기른다.”를 “韓國 漢文學의 代表的인 古典 作品을 理解하고 鑑賞할 수있는 能力을 기른다.”로 修正한 것이다. ‘領域 成就 基準’ 또한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에서 新規 提示된 部分이다. ‘領域 成就 基準’은 學校級別 科目別로 漢文 敎科가 達成해야 할 領域別 目標 中 主要 內容을 ‘目的 + 學習 要素’의 形式으로 具體化하여 提示하였다. ‘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은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領域別 內容’에 該當하는 것이다.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領域別 內容’은 內容 體系의 內容 要素를 學校 級別 및 科目別 水準을 考慮하여 下位 學習 要素로 다시 區分하고 이를 學習 內容으로 提示하였다.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의 ‘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 또한 內容 體系의 內容 要素를 學校 級別 및 科目別 水準을 考慮하여 下位 學習 要素로 다시 區分하고 이를 學習 內容으로 提示하였다. 그러나 그 具體的 內容은 매우 크게 바뀌었다. 中學校 ‘漢文’의‘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은 學年別로 提示되던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領域別 內容’을 學年群別(中1〜3學年) 單位의 1개 ‘成就 基準’으로 提示하되, 1學年 35개, 2學年 37개, 3學年 38개 等 모두 110개學習 內容을 23개 學習 內容으로 大幅 減縮․修正하여 提示하였다. 高等學校 ‘漢文Ⅰ’의 ‘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은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領域別 內容’에서 提示한 38개 學習 內容을 25개 學習 內容으로 大幅 減縮․修正하여 提示하였다. 高等學校 ‘漢文Ⅱ’의 ‘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은 35개 學習 內容을 17개 學習 內容으로 大幅 減縮․修正하여 提示하였다.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의 ‘敎授․學習 方法’은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敍述 體制를 維持하되, ‘領域’ 및 領域別 ‘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의 變化에 맞게 一部 內容을 追加하거나 再調整하여 提示하였다. 곧,‘讀解’ 領域 ‘읽기’에서는 ‘朗讀法’과 ‘懸吐活用法’을 새롭게 提示하였다. ‘理解’에서는 ‘討論 學習法’, ‘讀者 反應 中心 學習法’, ‘그림을 活用한 學習法’ 等을 새롭게 提示하였다. 文化 領域의 ‘漢字 文化’는 ‘웹基盤 中心 學習법’, ‘問題 中心 學習法’ 等을 새롭게 提示하였다. ‘漢文 知識’ 領域 ‘漢字’에서 는 ‘字源 活用法’, ‘字典 活用 學習法’, ‘이미지컷 活用 學習法’, ‘웹基盤 中心 學習法’, ‘漢字카드 活用法’, ‘圖形化된 노트 活用 漢字 쓰기’를 새롭게 提示하였다. ‘文章’에서는 ‘虛辭 指導를 通한 讀解指導法’, ‘語順 構造를 通한 讀解指導法’ 等을 새롭게 提示하였다. 2011年 改定 敎育課程의 ‘評價’ 또한 2007年 敎育課程의 敍述 體制를 維持하되, ‘領域’ 및 領域別‘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의 變化에 맞게 一部 內容을 追加하거나 再調整하여 提示하였다.

将2007年漢文科敎育課程(注:敎育課程,其意近于教学大纲)改定后的新的敎育課程『敎育科學技術部 告示 第 2011-361號 [別冊 17] 漢文科 敎育課程』于2011年8月9日公布。本文将对2011年改定的敎育課程的具体内容与2007年的敎育課程做比较分析。2011年改定的敎育課程的文書體制由“<1. 追究的人間像(注:추구하는 인간상 即通过教育健全人格的教育) 2. 中學校(高等學校: ‘漢文Ⅰ’, ‘漢文Ⅱ’的情况) 敎育 目標 3. 目標 4. 內容 領域和 基準 5. 敎授․學習 方法 6. 評價>”构成,这是2007年教学大纲的文書體制(<1. 性格 2. 目標 3. 內容 4. 敎授․學習 方法 5. 評價>)一部分变更后的文書體制。其中2011年修改的敎育課程里新规定的“1. 追究的人間像 2. 中學校(高等學校: ‘漢文Ⅰ’, ‘漢文Ⅱ’的情况) 敎育目標”都是敎科“學校級別目標”所共有,再次在教学大纲中提出来的。此外,2011年改定的敎育課程的文書體制的重要变化为,2007年敎育課程的‘性格’和‘目標’統合称为‘目標’,还有2007年敎育課程的 ‘內容’改称为‘內容的領域和基準',構成內容也修正为 ‘가. 內容 體系’, ‘나. 領域別 內容’ ‘가. 內容 體系', ‘나. 學校 級別(中學校的情况, ‘中學校 1~3學年群別’) 成就 基準’, ‘다. 領域 成就 基準’, ‘라. 學習內容 成就 基準’ 。2011年改定的敎育課程的‘目標’由“前文”和“下位目標”组成。其中“前文”是陈述“漢文敎科的一般的性格和學校級別漢文的科目別性格”,结果和关于2007年敎育課程的 ‘性格’ 中漢文科的一般的性格的陳述部分,与关于科目別性格的陳述部分,内容是相同的。“下位目標”是考虑了“前文”所提出的“漢文科的一般的性格和科目別性格”,分成“設定的漢文科的一般目標”与“科目別特殊目標”两个项目将其具体化,结果和 2007年敎育課程的下位目標的内容相同。2011年改定敎育課程中: ‘領域’分为‘讀解’, ‘文化’, ‘漢文知識’三部分,“中領域”根据“領域的性格”,‘讀解’ 領域設定为 ‘阅读’, ‘理解’;‘文化’ 領域設定为 ‘漢字文化’, ‘言語生活和漢字文化’(但, 高等學校‘漢文Ⅱ’ 追加設定了 ‘漢文學的理解’);‘漢文 知識’ 領域照2007年敎育課程的原样設定为 ‘漢字’, ‘語彙’, ‘文章’。由于內容體系的領域以及中領域的內容一部分變更,內容要素的性格和其內容的一部分也随之改变。‘讀解’ 領域的阅读的内容要素选定为“有声阅读(소리 내어 읽기)”与“断句阅读(‘끊어 읽기)”(但, 高等學校 ‘漢文Ⅱ’中只有“有声阅读”),‘理解’里内容要素选定为‘解答(풀이하기)’, ‘理解’, ‘鑑賞’。这是把 2007年敎育課程 ‘漢文’ 領域 ‘阅读’, ‘理解’的內容要素中文本要素(text)除外,把”阅读“的內容要素” 阅读和解答(읽기와 풀이)“中的”解答(풀이)”移到‘理解’領域(中領域);同时領域別內容(“阅读和解答”中)把作为“阅读”要素的下位学习要素的“有声阅读”和“断句阅读”(改定敎育課程‘讀解’ 領域 ‘阅读’的)提到了內容要素里。‘文化’ 領域的情况,‘漢字 文化’里,‘傳統文化的理解和繼承’,‘漢字文化圈的相互理解和交流’选定为内容要素,但高等學校 ‘漢文Ⅱ’的設定的 ‘漢文學的理解’里‘漢文學古典作品理解’, ‘漢文學古典作品鑑賞’选定为內容要素。‘漢文 知識’ 領域的情况,‘漢字’中‘漢字特徵’, ‘漢字的结构’选定为內容要素(但, 高等學校 ‘漢文Ⅱ’中只有 ‘漢字的 特徵’作为內容要素被選定),‘文章’中‘文章的構造’和‘文章的類型’(中學校‘漢文’的情况),还有‘文章的修辭’(高等學校 ‘漢文Ⅰ’, ‘漢文Ⅱ’的情况)被选定为内容要素。“學校級別成就基準”是2011年改定敎育課程出现的新规定。其名称在中學校 ‘漢文’里是‘中學校 1~3學年群別 成就 基準’,高等學校 ‘漢文Ⅰ’和 ‘漢文Ⅱ’里是‘學校級別成就基準’。“學校級別成就基準”同时提出了“漢文科的一般目標”和“學校級別科目別特殊目標”,其内容与2007年漢文科敎育課程的‘目標’前文的內容基本相同。即,‘中學校1~3學年群別成就基準’是把2007年敎育課程中學校‘漢文’的‘目標’前文的內容加上“以中學校漢文敎育用基礎漢字900字为中心”的字句。高等學校‘漢文Ⅰ’的‘學校級別成就基準’是把2007年敎育課程高等學校‘漢文Ⅰ’的 ‘目標’ 前文的內容追加上“以漢文敎育用基礎漢字1,800字为中心” 的字句。‘漢文Ⅱ’的‘學校級別成就基準’是把2007年敎育課程高等學校‘漢文Ⅱ’的‘目標’前文中“培养能够理解以韓國漢文學史的风格为根据的韓國漢文學作品的能力.”修正为“培养能够理解和鑑賞韓國漢文學的具有代表性的古典作品的能力”。‘領域成就基準’也是2011年改定敎育課程里新规定的部分。‘領域成就基準’ 是按照“學校級別科目別”把“漢文 敎科所要達成的領域別目標中的主要內容”以 ‘目的 + 學習 要素’的形式作的具体阐述。‘學習內容成就基準’是2007年敎育課程的‘領域別內容’的相关部分。2007年敎育課程的‘領域別內容’是将“內容體系的內容要素”根据“學校級別以及科目別水準“考虑后作为”下位學習要素“再一次进行区分,以此作为学习内容。但是其具體內容变化很大。中學校‘漢文’的‘學習內容成就基準’,相比于按照學年別提出的2007年敎育課程的 ‘領域別 內容’,变为按照以學年群別(中1〜3學年)为單位的1个 ‘成就 基準’, 1學年 35个 2學年 37个, 3學年 38个 等一共110个學習內容,大幅減縮․修正为23个學習內容。2011年改定敎育課程的‘敎授․學習 方法’虽然保留了2007年敎育課程的敍述體制,根据‘領域’ 以及領域別 ‘學習內容成就基準’的變化追加或再調整了一部分内容。即,‘讀解’領域‘阅读’中新提出了‘朗讀法’和‘懸吐活用法’。‘理解’中新提出了 ‘討論學習法’, ‘讀者反應中心學習法’, ‘活用图画學習法’等。文化領域的 ‘漢字文化’中新提出了‘web基盤中心學習法’, ‘問題中心學習法’ 等.‘漢文知識’ 領域‘漢字’中新提出了‘字源活用法’, ‘字典活用 學習法’, ‘Image-cut活用學習法’, ‘web基盤中心學習法’, ‘漢字卡活用法’, ‘圖形化note活用漢字书写’。‘文章’新提出了‘利用虛辭指導的讀解指導法’, ‘利用語順構造的讀解指導法’ 。 2011年改定敎育課程的‘評價虽然也保留了2007年敎育課程的敍述體制,但根据‘領域’以及領域別‘學習內容成就基準’的變化追加或再調整了一部分内容。

저자
  • 尹在敏(高麗大學校 漢文學科 敎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