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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
KCI 등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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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介词(到、在)+NP”为研究对象,进行句法和语义方面的分析,考察汉语“介词(到,在)+NP”结构在动词后充当结果补语的区别。很多句法结构都要求具有一个动补结构。句法上必须带补语的句子中,要求“在NP”和“到NP”结构作为补语的有“把字句”、“物体存在句”、“物体处置句”、“空间移动句”和“时间移动句”。我们将“到+NP”和“在+NP”结构在动词前充当状语和在动词后充当结果补语的区别分别来讨论。“在+NP”结构做结果补语和状语的区别我们将其归纳为五类, “到+NP”结构做结果补语和状语的区别我们将其归纳为三类。“介词(到、在)+NP”结构可以位于动词前也可以位于动词后。根据时间顺序原则(PTS),“介词(到、在)+NP”结构时间上先于动词的状态可以接受它排在动词前。但是,如果“介词(到、在)+NP”结构是通过动作出现的结果,时间上结果出现于动词之后,因此不能接受“介词(到、在)+NP”结构排在动词前。“介词(到、在)+NP”结构位于动词后面时,具有[+终点], [+到达], [+完成], [+附着], [+达成], [+结果], [+实现], [+持续]等语义特征;“介词(到、在)+NP”结构位于动词前面时,不具有这些语义特征。但是,有些动词和介词结构之间的时间顺序是模糊的,所以PTS不起作用,这时“在+NP”做结果补语和做状语,其意义差别不明显,这种动词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死”,死的动作是瞬间发生的,但是死后的状态一直持续;第二类是“住”、“生活”、“工作”等动词,它们本身具有持续的状态,而不是短暂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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