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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助动词“能”与“可以”的语义比较 KCI 등재

Comparison research in Chinese modal auxiliary “能” and “可以”

  • 언어CHI
  • URLhttps://db.koreascholar.com/Article/Detail/35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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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 (중국학)
대한중국학회 (Korean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Studies)
초록

本文对外国学生学习过程中常常混淆的情态助动词“能”与“可以”进行了语义分析与对比分析。“能”分别具有原动力情态意义[能力]、[条件],道义情态意义[许可],认识情态意义[可能];在原动力情态意义[能力]中,又可以分为“表示能力”,“善于做某事”,“表示用途”三个下属义项。“可以”不具有认识情态意义,但具有原动力情态意义[条件],道义情态意义[许可]、[值得];在原动力情态意义[条件]中,又可以分为“具有某条件做某事”,“表示用途”。然后,对“能”与“可以”在原动力情态,道义情态两个领域里进行了比较分析。
在原动力情态领域里,非自主动词结构做宾语时,“能”与“可以”都表示“具有某条件做某事”;自主动词结构做宾语时,“能”既可以表示“主体能力”,也可以表示“具有某条件做某事”,但“可以”只表示“具有某条件做某事”。另外,“能”与“可以”都可以表达原动力情态[用途],但“能”的[用途]意义来源于“能”的原动力情态[能力],“可以”的[用途]意义来源于“可以”的原动力情态[条件]。原动力情态“能”可以表示“善于做某事”,但“可以”却没有这种用法。原动力情态“能”的否定形式为“不能”;原动力情态“可以”的否定形式也为“不能”,而不是“不可以”。
在道义情态领域里,“能”与“可以”都具有道义情态[许可]意义。但“能”具有“客观性”,“可以”具有“主观性”;“能”的[许可]以包括听者在内的一般人都可以认同的客观标准为判断依据,而“可以”的[许可]以说话人个人的标准作为判断依据。另外,“可以”有“值得做某事”意义,一般用于说话人建议听者去做某事;“能”不具有此意义。“可以”在句子中可以单独构成谓语,但“能”却不可以单独构成谓语。当句子的动作有一种或几种选择的可能时,不能用“能”,只能用“可以”。

목차
1. 引题
 2. “能”与“可以”的语义
 3. “能”与“可以”的语义比较
 4. 结论
 【参考文献】
 【논문초록】
저자
  • 李颖(首尔神学大学中国语系助教授) | 이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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